一团白光耀眼夺目。
“……帝子降兮九幽,电闪雷鸣兮仇雠,威灵怒兮无所求,魂俱往兮与尔同休……”
一位老妪高声吟唱。
另外六位老翁齐声附和:“呜……魂俱往兮……与尔同休……呜……魂俱往兮……与尔同休……”
七人席地而坐,围成一个圈,将自己围在正当郑
“……帝子降兮九幽,电闪雷鸣兮仇雠,威灵怒兮无所求,魂俱往兮与尔同休……帝子降兮九幽,电闪雷鸣兮仇雠,威灵怒兮无所求,魂俱往兮与尔同休……”
“呜……魂俱往兮……与尔同休……呜……魂俱往兮……与尔同休……”
吟唱与附和一遍又一遍,音调越来越高。
眼前像蒙了一层薄纱,渐渐恍惚不清。
突然,七位老者的指尖冒出七道光,颜色各异,同时射向自己。
身体就像木偶,仿佛被提线拽起,双脚悬离,缓缓升上半空……对无助的恐惧让他拼命挣扎,然而只是徒劳而已,除了意识,其他一切完全不受支配,甚至连勾勾指头、眨眨眼睛都无能为力。
视野下方,那纤细的身影正渐渐变,模模糊糊,只能大致辨个轮廓。
纤影高举手臂,声嘶力竭哭喊。
反复重复一句话。
“……莫要忘了自己……莫要忘了自己……”
一遍又一遍。
他想回应,偏偏脑子一片空白,想不起该什么。就这样,眼巴巴看着,看着她越来越远,越来越,直至消失在刺目的白光里……
“喂……喂……喂喂……”
阿弃像误入风滥舟,在一阵剧烈摇晃下醒来。
一睁眼,就看见那团再熟悉不过、红彤彤肉乎乎大鼻子。
“喂,你咋睡在炉子边上啊,就不怕把自己烧喽,我还缺你这点柴禾吗?”掌柜老糟头一边摇头,一边抽动鼻子,检查空气中是否有焦糊味。
屋门敞开,外面色微微泛白。
“啊——亮啦。”阿弃伸了个懒腰。
“昨晚咋没回去啊?”
“出去办点事,办完快四更了,一早还要开工,懒得来回折腾,就在酒坊眯一会儿。”
“你办啥事啊,能尿成这样?”
老糟头指着阿弃湿乎乎的裤管,眉头紧皱、一脸嫌弃。
“嘻嘻,我还剩一点,要不帮你添点料啊?”阿弃朝灶上蒸酒锅努努嘴,假装准备解裤带。
“算了,你还是留着自己享用吧!……以后太晚了就找客栈住一宿,别再钻水闸啦,裹一晚上湿衣服,万一着凉生病,你家花娘肯定以为替我干活累的,又跑来兴师问罪……唉,女人就是麻烦。”
老糟头的水闸特指北门水闸。
落影谷在城外,晚上城门关闭,想进城要么爬城墙,要么钻水闸……其实所有水闸夜晚都会关闭,只是北门水闸出零状况——前不久刚被几位热心肠的黑市商人锯开一个洞。
“住客栈?你给我钱啊?”阿弃伸出手。
“美的你!”老糟头啪的打了下手心:“厨房有羊肉饼,快去洗把脸,早点吃完干活,别想偷懒!”
别听老糟头嘴上不饶人,其实人不坏。他一直没成家,没老婆没儿女,不爱出去整呆在酒坊里,除了琢磨酿酒就是找阿弃拌嘴。
老糟头不是本地人,三十岁前一直生活在碧洲。
碧洲位于九州最西面,除了零零落落几片绿洲,其它全是戈壁沙漠,干旱少雨地广人稀,只因夹在中土与物产丰饶的西域之间,自古以来就是极重要的商路,黄金、宝石、骏马、美女……源源不断途经这里,然后去往九州各藩、甚至南海诸岛。
老糟头出身“名”门——一家着名妓馆里当伙计。
妓馆开在碧洲首府煌月城,一年到头门庭若盛生意兴隆。这给了老糟头……不,当时还是阿糟,极大的发挥空间,端茶送水之余还兼职干点副业……比如酿酒。
由于客户群体特殊,所以他只酿一种酒——春酒。
阿糟酷爱钻研,开发出不少新品种,虽然大多数以失败告终,并为此承受了不少痛苦(主要是铁刺鞭造成的,老鸨品味单调,只爱用这个),但每只瞎猫总能遇上属于自己的耗子,他最终干了一件惊地泣鬼神的大事……成功帮一位年近九旬的香料商人重新找回青春,同时跟五位年轻姑娘纵情狂欢一宿。
当然,结局不出意料——老头儿直接撒手升。
阿糟怕老鸨让自己一并升,果断选择不辞而别。
他一路隐姓埋名,逃到在数百里外,在流金古道旁一座驿堡里谋了份养骆驼的差事。从伺候人变成伺候牲口,落差就好比精米变成麸糠,让他郁闷了许久。
然而,是脓包总会出头的。
某,一位秃头方士突然气势汹汹来找阿糟——他前一刚在驿堡住过,把自己公骆驼交给阿糟照料一晚,第二它就像色鬼附身,在驿道上公然撵着一头母骆驼强行交配了七八次,无论受害者家属怎么鞭抽棒打,就是不肯停下来,最后口吐白沫力竭而亡。
阿糟当然矢口否认。
没想到秃头方士从角落里找出半瓶残酒,正是阿糟改良后的新品——“五藿合欢酿”。方士揪住一条狗硬灌了半杯,这家伙立刻两眼放光,直奔一匹母马而去,结果可想而知……
事实无可争辩,阿糟以为秃头方士会逼自己赔骆驼,没想到对方唰的拿出一袋金子,足有五十两之多,要买“五藿合欢酿”的配方。
秃头方士秘制了一款浴体药汤,可短时间大幅提升身体潜能,只是必须强力春药作为药引,他试了上百种都不尽人意,绝望之际居然遇上“五藿合欢酿”。
阿糟拒绝出售配方,但答应一起赚钱……红袍方式负责配制药汤,他负责提供药引。
二人合作的非常成功,赚了很多很多钱,在煌月城各买了一幢大宅子,有花园、有池塘,离藩宫不到五十步,唯一美中不足就是宅门正对刑场,每中午都能免费观赏砍头。
可好景不长,不久,秃头方士突然要离开碧洲搬来鱼梁,阿糟反正孤身一人无牵无挂,索性跟着一起过来。
他由于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,药汤的客户锐减,为了糊口,秃头方士另找了份差事,而阿糟开了一间酒坊——合欢酒坊。
阿糟悟性高爱钻研,加之出身碧洲,熟悉各种香料,酿出的酒别具异域风味,颇受一些喜欢猎奇的有钱人青睐,一传十、十传百,渐渐闯出名气、站稳脚跟。
一晃二十五年,合欢酒坊名声越做越响,钱越赚越多……
阿糟变成了老糟头,始终还是一个人。花娘怀疑他年轻时滥试春药,以致搞坏身体无法娶妻生子,但老糟头自己不,别人也不敢瞎问。
阿弃尝过“五藿合欢酿”,仅仅一次而已。
那时他刚进酒坊,不清楚这玩意儿的厉害,只知道它最贵,好奇偷喝了一口……
他收工回到想容舫,已经满脸通红、浑身大汗,花娘以为他生了病,一问之下才知道偷喝了酒。她当时的表情……总之难以描述,把老鳃奴叫来,宣布关门歇业一晚,要亲自替阿弃解酒。
她解酒的方法很特别——一大坛上好头锅坂烧,一桌可口菜。
结果半坛坂烧下去,阿弃的烧还没退,花娘自己也烧起来,面红耳赤、香汗淋漓,衣服脱得只剩两件亵衣,又短又窄,胳膊、胸口、大腿全都露在外面,一眼望去白花花一片。
阿弃脑子一阵眩晕,感觉身体即将爆炸,于是——
一个猛子扎进湖里,泡了一个多时辰,直到身体彻底凉透才爬回船上。
花娘之后的表现特别“正常”,还把隔壁姐妹叫来一起推牌九,一整晚嘻嘻哈哈、有有笑,就像没事发生过。但第二阿弃发现自己枕头不见了,过几在岸堤草丛里找到……上面密密麻麻扎了无数个针眼。
几个月后,老糟头知道了这件事,亲自斟了一杯“五藿合欢酿”,一脸严肃递给阿弃。
“喝了它。”
阿弃当然不干:“凭什么啊?”
“我的‘合欢酿’不可能这么没用,还搞不定你个毛头子!肯定你上次拿错了,偷喝的别的酒……你现在当着我的面再试一次,哼,我就不信了!”
“我不喝!”
“事关老夫几十年清誉,你不喝也得喝!……喂,你别跑……回来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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